7月1日起贵阳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6月24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明确7月1日起,贵阳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

具体调整如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非铁路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职工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从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贵阳市行政区域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内的自有住房或偿还贵阳市行政区域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内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铁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职工本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职工本人工作所在地内(工作所在地为贵阳市或贵安新区的,需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内,下同)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从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在职工本人工作所在地内的自有住房或偿还职工本人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域内住房的贷款本息。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原贵安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彭刚刚)

来源:贵阳网-贵阳日报

相关知识

7月1日起贵阳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沈阳4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
沈阳4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 
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深圳阶段性提高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山东济宁调整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北海住房公积金调整使用政策,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明年1月1日起施行!长春调整公积金政策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新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政策的通知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服务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网址: 7月1日起贵阳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https://www.zx3q.com/newsview91640.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