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欠债50万元以上不还可申请其破产
来源: 时间:2020-06-03 09:15
6月2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或者和解。单独或者共同对债务人持有50万元以上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免责考察期为三年,免责考察期满,破产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免除剩余债务。
来源:中国新闻网

相关知识
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欠债50万元以上不还可申请其破产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征求意见:明确破产清算适用范围
深圳个人破产条例实施首月:260人申请破产 8宗立案审查
个人破产制度将带来哪些变化?什么人可申请?何种行为权利受限制
定了!个人也可以破产了,明年3月起实行
首部个人破产法规在深圳实施
个人破产和养老问题被重视!深圳五部法规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先行个人破产 核心制度要如何架构?
深圳先行个人破产 核心制度要如何架构?
个人破产制度探索提速 全面推广值得期待
推荐资讯
- 1穷人装修3万硬装怎么样,硬装 109576
- 2女生戴14号戒指算粗吗 正常 103710
- 3婆婆对儿媳说的暖心话 婆婆喜 101685
- 400后法定结婚年龄 结婚登记 65666
- 5燃气灶怎么选?跟随方太高效直 55141
- 6男生戴戒指的含义图解 女生戒 46328
- 7杨燕军 | 医院建筑的顶层设 45973
- 8泰安国悦山180平下跃美式风 41064
- 9积木家装修公司正规吗?选装修 33033
- 10农村现代简约自建房图片 32963
资讯热点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