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集团未按期偿付两笔债券本息、利息,将制定重组计划

新京报讯(记者 徐倩)3月11日,阳光城(000671)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阳光集团”)发布公告称,2022年和2024年票据的未偿付本金金额分别为1.059亿美元和3亿美元,公司尚未支付2022年票据本息(2月20日到期),未在30天宽限期内(2月4日)支付2024年票据的利息。

阳光集团表示,由于上述两只债券的未偿付可能会触发公司其他现有离岸融资项目的加速偿还,公司正在评估资产和预期现金流,制定整体重组计划。

此外,阳光集团还进一步表示,公司将继续与2022年和2024年票据持有人保持积极和持续的沟通,并继续密切监察此事的发展,如有进展,则会作出进一步公告。

新京报记者 徐倩

编辑 武新 校对 付春愔

(责任编辑: 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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