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1月起二手房交易个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东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公告提出,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1

  此前,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可按照两种方式征收,分别为全额2%或者差额20%。

相关知识

东莞:11月起二手房交易个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重磅!个税下调至1%!这一城调控二手房买卖再出手!
什么情况?多城调降二手房转让个税,惠州珠海税率减半!
广东多城下调二手房转让个税至1% 楼市降温之下政策微调引热议
又一城二手住宅买卖个税拟降为1% 业内:与调控无关
最新!惠州:个人转让二手房所得税征收率下调为1%
珠海二手住宅买卖,个税拟降为1%!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调整佛山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多省规范房东租金个税 明确住房租金实际税负低至0.5%-1%
传淮安区二手房交易要交差额税?小编致电了解真相,官方如此回应

网址: 东莞:11月起二手房交易个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 https://www.zx3q.com/newsview380020.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