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执行!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

近日,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

具体如下: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

近期,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持续保持在90%至95%区间运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依据《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规范使用政策的通知》和《许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我市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金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8执行。

来源:许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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