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9月2日起执行“认房不认贷”

  中房网讯(刘敏/文)9月2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相关知识

苏州9月2日起执行“认房不认贷”
武汉官宣“认房不认贷”,9月1日起施行!
武汉官宣“认房不认贷”,9月1日起施行
苏州:9月2日起执行“认房不认贷”
深圳8月31日起施行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上海9月2日起执行“认房不用认贷”:实质性降低购房成本,有力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释放
长沙官宣:认房不认贷
天津公积金贷款今日起执行“认房不认贷”
一线城市全面执行“认房不认贷” 市场活跃度提升
上海“认房不认贷”落地,市场一线正在起变化

网址: 苏州9月2日起执行“认房不认贷” http://www.zx3q.com/newsview506485.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