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暂停执行“商品住房未满三年不得上市交易”规定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5月11日,新京报记者从福建省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获悉,该局已发布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显示,暂停执行商品住房未满三年不得交易的相关规定。

据悉,2018年5月8日,三明市发布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其第二条规定:“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非三明市区户籍居民在三明市区购买第一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未满三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三明市区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三年后方可转让。”

根据三明市住建局的最新通知,从5月9日起,暂停执行上述关于商品住房未满三年不得上市交易的规定。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

(责任编辑:刘海美 )

相关知识

福建三明暂停执行“商品住房未满三年不得上市交易”规定
杭州楼市调控新政:落户未满5年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杭州楼市调控新政:落户未满5年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东莞:“法拍房”纳入限购,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住房
允许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山东这个市正在征求意见
徐州楼市新政发布:销售价格备案后一年内不得调整
温州拟订政策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人才房10年内不得交易
人才房10年内不得交易!一城拟订政策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
杭州楼市新政: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注意!福州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工作政策有调整!

网址: 福建三明暂停执行“商品住房未满三年不得上市交易”规定 http://www.zx3q.com/newsview428460.html
所属分类:行业资讯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