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日月湾日岛控规批后公布!将打造国际一流的休旅目的地

《万宁市日月湾日岛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后公布

为贯彻国际旅游岛、“一带一路”及自由贸易区(港)等发展战略,落实和深化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面推动日月湾日岛的开发建设,特编制《万宁市日月湾日岛总体规划暨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目前,该规划已经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批准实施(琼自然资函〔2020〕443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公布。在上述法定控规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应严格按照已批准控规执行。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30日

《万宁市日月湾日岛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简介

规划编制历程

规划立足生态优先,全面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同时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管控措施,处理好岛陆域及周边海域生态环境,强化岛屿生态环境建设。同时在保证旅游区合理容量和环境质量的前提下,促进土地集约化,带动地区整体发展。统筹协调规划区与周边旅游区之间关系,深化优化发展定位,从整个万宁市统筹考虑规划;梳理规划区与周边各旅游区之间内在关系,重点完善规划区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地区旅游服务水平,集约高效地利用土地,打造万宁旅游的支撑区域,提升万宁旅游综合服务水平及品质。以海南自贸区(港)产业发展战略指引,国际化的视野审视研究,精准特色的引进产业和产品,精细化利用土地资源,塑造特色鲜明的国际化程度高的旅游休闲度假区。

项目进行过程中分别征求了省内专家、万宁市人民政府及万宁市各职能部门意见,同时通过网络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具体过程如下:

——2019年7月21日,提交专家评审,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9月12日、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6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2020年3月16日经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批复实施(琼自然资函【2020】443号)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依据日岛多规合一开发边界为界,项目总面积为59.3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48.18公顷。

三、目标定位

(1)总体目标:落实国家海洋督察组意见,借鉴生态优先的先进规划理念,依托良好的区位、交通及海上资源条件,将日岛发展成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节点、国际旅游岛东海岸对外门户、国际一流的休旅目的地。

(2)功能定位为:以海上旅游休闲娱乐为核心,集游艇娱乐、旅游观光、康体度假于一体的海上综合休闲旅游区。

(3)主要职能

海上旅游服务港

娱乐游艇港口

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4)形象定位:万宁休闲岛•海上旅游区

四、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应以游艇娱乐、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旅游服务配套为主导。

五、发展规模

1、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红线范围59.3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8.18公顷,占规划范围面积的81.12%。

2、人口规模

日岛建成后年游客规模约为80万人次,即日游客规模约为2210人次。

规划区就业人口约为:2700人,另外岛上过夜服务人员约900人。日岛旅居人口容量为7500人。

六、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一心、多廊”的空间结构。

七、规划布局

1、一轴:陆岛联系发展轴

联系日岛与陆地的交通发展轴,由日岛大桥、一条交通干道组成,作为日岛的功能发展轴。

2、一心:海上娱乐旅游服务中心

规划为假日娱乐之岛,建设用地48.18公顷,承担旅游观光娱乐、休息度假和服务配套功能。

3、多廊:生态绿化廊道

生态修复,从“反向控制”到“正向生长”,构建“水-绿-城”生态格局,规划多条绿化廊道,构成全岛生态框架,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7.87公顷。

八、用地分类

本次规划用地分类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分类标准为基础,结合日岛旅游度假区的实际情况,区别于城市建设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代码调整为“L-B”,增加一个用地类型,用地代码为“L-RB”,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共划分为居住旅馆混合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五大类,为满足日岛功能混合发展的需要,本次规划在大类不变的基础上,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中增加商业旅馆混合用地、商业商务混合用地、旅馆商务混合用地、商业旅馆娱乐混合用地四个中类。

九、土地利用

1、居住旅馆混合用地

规划居住旅馆混合用地(L-R21B14),用地面积5.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1.63%。地块目前正在建设,根据省政府及万宁市政府关于落实国家海洋督查禁止纯商品房住宅建设的意见,日岛不得保留纯住宅用地,要求企业变住宅产品为经营性产品,故本次规划将原控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旅馆混合用地。

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25.9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53.85%,其中:商业用地(L-B11)3.9公顷,现状已建成风情商业街;商业旅馆混合用地(L-B11B14)3.43公顷,现状已建成主题酒店、商业配套设施;商业商务混合用地(L-B11B29)3.95公顷,现状已建成SOHO商务、海景公馆及商业配套设施;旅馆商务混合用地(L-B14B29)5.61公顷,现状已建成SOHO商务、产权式酒店;商业旅馆娱乐混合用地(L-B11B14B3)8.01公顷,用于设置星级酒店、风情商业街、旅游配套、海洋主题乐园、海洋剧场演艺等项目;娱乐康体用地(L-B32)1.05公顷,沿港口布置,是游艇码头的重要载体,主要为游客提供休闲娱乐设施,用于设置游艇基地、游船码头、水上娱乐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3.交通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5.1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0.67%,为城市道路用地;

4.公用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3.6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7.52%,其中:

排水设施用地0.15公顷,日岛现状已设置两处紧邻的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环卫设施用地0.08公顷,布置在日岛,为垃圾转运站用地;防洪设施用地3.39公顷,沿岛边缘设置,用于设置防波堤坝;

5.绿地

用地面积7.8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16.34%,其中:

公园绿地6.07公顷,构成生态防护绿带,形成以休闲游憩为主的开放空间;

广场用地1.8公顷,用于设置休闲体育公园。

6.水域及其它用地

日岛左侧为水域用地,用地面积9.88公顷,形成内港,用于游艇港池、海上游船游艇观光等项目。

内港上下的非透水构筑物,占地面积1.33公顷。

1:规划用地平衡表

十、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将开发强度分为5个等级:容积率为0.5及以下开发强度分区;容积率为大于0.5小于等于1.0;容积率为大于1.0小于等于1.5;容积率大于1.5小于等于2.0;容积率大于2.0小于等于2.5。具体建设强度分区详见《容积率控制图》。

十一、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将高度控制划分为5个分区,分别为25米及以下、25米<H≤50米、50米<H≤80米、80米<H≤100米、100米<H≤120米。

公示图纸:

区位图

规划范围图

规划结构

土地利用规划图

道路交通规划

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规划

容积率控制

建筑高度控制 

来源: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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