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鼓励社会力量办“托儿所”

新华社沈阳10月12日电(记者 王莹)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办“托儿所”……沈阳市近日出台《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体系建设,加强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指导。

方案提出,用人单位应采取设置育婴室、哺乳室,按照规定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满足职工照护婴幼儿需求。机场、车站、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普遍建立母婴室,为家庭照护婴幼儿提供方便。鼓励在社区开设托育点和亲子园,提倡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互助式为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形式。

同时,支持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以多种方式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积极推进托育和幼儿教育相衔接的托幼服务一体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鼓励商务楼宇内的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

(责任编辑:王永超)

相关知识

沈阳:鼓励社会力量办“托儿所”
住建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住建部:鼓励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国务院:303亿补助资金已下达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1天1元!百姓健身房火爆温州 社会力量办体育“样本”全国推广
鼓励盘活存量房办养老院
中国地震局将与社会力量共建中国地震预警“一张网”
动员社会力量 助力脱贫攻坚 全国社会扶贫举办“2020丹寨论坛”
“智慧助老”行动启动 用三年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
探索社会扶贫新途径 碧桂园民企力量助力挂牌督战

网址: 沈阳:鼓励社会力量办“托儿所” http://www.zx3q.com/newsview211264.html

推荐资讯